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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企业司主要职能
处级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|
根据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,中小企业司的主要职责是:研究中小企业、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,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,共同发展;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具体措施,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扶持;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,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装体系;协调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问题。
中小企业司的具体职责、处级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、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意见如下:
一、 具体职责
(一) 负责中小企业、非国有经济的宏观指导、综合协调和服务。负责组织实施《中小企业促进法》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,监督检查实施情况,督促中小企业依法经营,维护其合法权益。
(二) 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、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,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,共同发展。研究制定中小企业、非国有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则,监测分析中小企业、非国有经济发展动态,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。
(三) 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,改善创业环境,鼓励创办中小企业,发展非国有经济,增加就业岗位,促进和扩大就业。
(四) 指导中小企业改革,促进制度和管理创新,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;促进中小企业加强经营管理,提高经营者素者。
(五) 研究提出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;制定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;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,确定基金使用方向。
(六) 研究提出中小企业、非国有经济技术进步政策,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;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;指导中小企业园区、创新基地建议;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。
(七) 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、非国有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,负责中小企业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有关审核工作,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;引导和规模信用与担保行业发展,促进建立和完善信用与担保制度。
(八) 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,加强在小企业咨询、培训、市场开拓等服务体系建设,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。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。
(九) 负责与国外政策和国际组织间的合作交流;指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;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协作、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。
(十) 承担全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,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 处级机构
(一) 综合处
负责全司业务综合;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政策措施,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人员和机构的执业资格制度,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。负责与国外政策和国际组织间的合作交流,促进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,支持其参与国内外展览、展销活动。组织建立中小企业培训体系和信息服务网络。研究提出司内规章制度;负责全司文电运转、保密、文秘、重要文件督办和档案管理;协调、组织筹备全国性会议和全司重要活动;负责信息简报的编辑和司内政务信息化建设;承办人事、外事及新闻宣传工作;承担全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织办公室工作。
(二) 政策与规划处
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,组织制定《中小企业促进法》相关配套政策,监督检查有关中小企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:了解掌握中小企业的重要信息,研究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;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;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,协调落实年度资金,编制年度中小企业资金使用计划,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、督促检查;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,研究研究基金使用方向。
(三) 非国有经济处
监测分析非国有经济发展动态和行业、区域发展特点,研究提出促进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、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,促进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,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。指导重点非国有企业的发展,促进产业集群的优化升级;促进非国有企业参与西部大开发、老工业基础改造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,促进所有制结构的优化。指导中小企业改革,促进制度和管理创新;指导中小企业、非国有企业加强管理,提高经营者素质;督促中小企业、非国有企业依法经营,维护其合法权益。
(四) 融资担保处
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、非国有经济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,促进建立和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,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;负责中小企业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有关审核工作;推动建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,引导、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;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,引导和规范信用与担保行业发展,制定并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支持计划;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信有制度建设,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及评价体系。
(五) 服务与创新处
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,扶持新兴中小企业创立,鼓励创办吸纳就业型中小企业,改善创业环境,增加就业岗位;推动中小企业的专业化生产和为大企业的产品配套;培育建立中小企业咨询等服务体系;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策采购市场份额的有关工作;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;推动区域中小企业的经济技术合作与协调发展;研究提出中小企业、非国有经济技术进步等政策措施,推动新技术、新产品开发与推广,支持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机构,指导中小企业园区和创新基地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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